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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護大校園求才申請表

校園求才申請表

本表非校園徵才博覽會報名表

  員額:
  員額:
  員額:
  1. 請依上方選取工作性質,分別敘明且不得低於法定標準!未說明之工作性質,本校保留逕取消該性質之權利。
  2. 根據就業服務法§5Ⅱ(6)規定,徵才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4萬元,必須揭示薪資範圍,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6-30萬元。
    建議勿填面議,以薪資範圍表示之,或請敘明達4萬元以上,若實際未達後果自負。

敘明上下班時間,並簡述是否「周休二日」、「見紅就休」或「需排班輪休」...等

  1. 請填完整地址!
  2. 以總公司(店)身分聯合徵招者,可只寫地區或店家數量,請於備註提供可單一網頁(官網尤佳)查詢各分店資訊之網址以證明。
學歷、證照、專業技能...等,無要求者填「無」即可。

1. 身分證個人身份聘用者提供,非私人聘僱請優先提供執照、營登。
2. 資料審查公告後不留存,每次申請請重新提供。

請依所選佐證資料檢附寄送,信件主旨「校園求才佐證資料」,若未收到相關資料恕無法協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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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注意事項:

  1. 近年來海外工作風險較大,基於對學生安全考量,恕無法協助刊登工作地點非中華民國境內佐證資料非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徵才資訊。
  2. 請務必填寫薪資待遇,勿填面議,且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標準
  3. 請依上方所選佐證文件項目檢附寄送,信件主旨「校園求才佐證資料」,身分證影本(照片)可加註"僅供北護大求才檢核使用"若未收到相關資料恕無法協助刊登
  4. 如有徵才宣傳文宣得與前項佐證資料一併寄送,將協助一起刊登。
  5. 資訊未填妥(未填寫員額地址不全...等)或不符合規範者,本校保有不刊登之權利。
  6. 以上證件資料等,本組不留存且配合個資法不對外公開

就輔組連絡資訊:

  • 電話:(02)2822-7101轉2471
  • 傳真:(02) 2820-0015
  • E-mail:career@ntunhs.edu.tw